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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日期:2024-04-26 11:17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4月2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克斌、赵红伟、宝月凤、许嘉宁、叶青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小杰,副区长任超,区法院院长龚浩鸣,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天博以及区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部分街道及地区工委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有关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内容。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聂杰英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赵海东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了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派出机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区法院等相关人员。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会议认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三有三必”要求,抓好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3年,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督察整改、重大活动保障、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会议认为,区政府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生态”理念,推动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有机融合;要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在解决噪声污染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方面持续发力;要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形成更多富有朝阳特色的“两山”转化案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朝阳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书面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陈宏志对本次会议有关议题进行了总结。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他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持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按照法定程序和工作流程,突出审查重点,认真开展审查工作。切实加强与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进一步推动“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他强调,区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巩固扩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他强调,要发挥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带动作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升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切实用好债券资金。强化安全意识,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科学合理规划好举债、偿债计划,健全完善防范隐性债务长效工作机制,筑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法律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关于人事任免事项,他强调,被任命人员要不断强化政治观念、法治观念、为民观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认真办理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维护人民权益,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